泥炭由植物残体形成的,当然不同的植物残体形成的木炭,其性质也不一样。
在泥炭科学研究中,会对不同性质的泥炭进行分类,以便对泥炭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,利用。很多科研资料泥炭分为:高位泥炭、低位泥炭、这种分类方法与生产实际结合不紧密。
在栽培基质行业中,我们更愿意将泥炭土明确分为下面3种:
1.草本炭土
2.藓类泥炭
3.本木泥炭
草本泥炭是各种草本植物残体形成的。
指草本植物占植物总组成的50%以上的泥炭。植物残体以莎草科为主,苔草、芦荟较普遍,有时夹有杂草类和灰藓。
草本泥炭分高,分解度强,酸碱度:微酸性一微碱性,含水量比其他泥炭低,颜色暗,弹性差。
我国东北、西南泥炭多属于此类。所以也被称为“草炭士”。由于灰分含量高,分解度大,有机质含量低,与国外藓类泥炭相比有不小差距。
草本泥炭腐植酸含量高,养分吸收整合作用强,有利于养分的吸持和固定,因此草本泥炭,可以用于育苗基质和土壤调理剂制备。
木本泥炭主要由乔木和灌木的枝于和根系及其果实、叶片分解而成。
木本残体含量不能低于泥炭有机残体总量的 50 %。
由于木本植物残体木质素含量高,分解比较缓慢,分解弱的残体保存较好,呈碎块状;分解强的则呈碎屑状,其灰分含量一般较草本泥炭低,含水量小,红褐色,弹性差,主要分布在热带海洋性气候区。
木本泥炭腐植酸含量高,残体呈碎块状,没有类泥炭和草本泥炭拥有的纤维,因此,木本泥炭主要用于士壤调理剂制备和功能肥料生产。